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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攻坚 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

时间:2024-10-10 05:36:45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攻坚 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全文共2118字)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

 

为做好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新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新安字〔2018〕16号)、新泰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全市学校安全持续稳定工作方案》(新教安字〔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0月25日至2019年1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提高全市学校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 攻坚行动范围及重点

这次攻坚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属地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取缔教育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从10月25日开始,到2019年1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和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校舍消防、用电用气、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校园欺凌、外出集体活动、特种设备、食堂饮食、冬季取暖、滑冰溺水、实验室安全、假期安全教育及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建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做好元旦、寒假及春节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采取“回头看”形式,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挂账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教育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单位攻坚阶段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全面总结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学生宿舍、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实验室、校舍、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并围绕解决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假期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抓好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找准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岗位流程化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落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校园“三防”建设以及校园保卫、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风险预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演练。

(三)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攻坚行动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相结合,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学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头深入一线,确保攻坚行动扎扎实实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教育局将成立督察组,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督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攻坚行动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每月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特点,瞄准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各科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精准管理,建立清单。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全面排查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风险点、重大事故隐患和停办学校(幼儿园)名单,分别建立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办学校(幼儿园)清单等“四个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报告会、主题班会、以及微信、短信等平台,全面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攻坚行动。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自11月份起,每月13日、27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四个清单”报教育局校安办。  

 



新泰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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