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市卫计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重点和目的
重点治理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医药代表给予的“红包”及回扣,包括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其它物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收受销售方贿赂和“回扣”;在基建工程管理过程中收受相关方给予的贿赂和“回扣”;在行政管理、诊疗服务等过程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红包”、回扣等问题。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院内部的自律活动,以自我教育、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执行纪律为主。通过这次集中治理,提高我院医务人员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推动我院行风建设上新台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全院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从2021年1月起到2021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21年1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我院全体人员开展一次抵制“红包”、回扣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认真组织讨论,谈认识,表态度,重申严禁收受“回扣”、“红包”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通过专题教育,促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党纪、政纪、法纪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增强拒收“红包”、回扣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我院纪委将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将收受的“红包”、回扣直接汇入县卫生计生局廉政账户并保管好原始汇款回单。
我院纪委将组织排查,根据举报线索和收集的其它信息,提出重点治理的问题。对问题清楚而认识不到位的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在自查自纠阶段,注意对在医院进行“统方”和送“回扣”的医药代表进行追查,掌握其个人资料和所在企业的名称,对证据确凿的,应向检察机关举报。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医药企业,要建立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停止采购该企业的产品,并上报市卫生计生局。
(三)整改和完善制度阶段(2021年3-11月)。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落实制度的执行力。要根据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特点,继续加大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双方签订廉洁购销合同,由供应商作出不送“红包”、回扣的承诺,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不收受“红包”、回扣廉洁承诺书并在科室显著位置公示。同时,对存在的其他行业作风问题一并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要建立医药企业人员院内活动暗访排查制度,行贿企业不良记录、停止采购行贿企业产品制度、医院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等。二要建立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容易产生回扣的采购项目进行严格监控,对重点岗位人员不定时约谈,定期交流轮岗。要合理确定医院领导的职责分工,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三要加快落实“阳光用药”制度,建立运用电子监察“阳光用药”系统,借助信息化技术,规范医生的开方用药行为。要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纠正不合理用药,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四要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1年12月)。由我院纪委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专项治理的架构和工作要求
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成员的治理收受“红包”、回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日常联系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蒙萍同志兼任,成员由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监察室杨睿同志为工作联络员。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提升医院服务形象、推进医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我院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作动员部署,及时听取专项治理的情况汇报,对重要部门和高风险岗位的人员要亲自谈话,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抓检查落实。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抓好分管科室专项治理工作落实。
(二)严肃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纪律教育学习月结合起来,既要坚决治理“红包”、回扣等问题,又不影响医院业务的正常开展。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教育活动和做好业务工作的关系。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一批医德医风建设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带动整个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对于有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人员,要以教育挽救为主,对极少数多次教育不改者,要严肃查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我院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发生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制度创新,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起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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