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教发〔202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回应社会关注和家长诉求,提升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从教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如下:
1.在职教师是否组织违规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违规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违规有偿补课,包括通过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线上违规有偿补课和家教式(含一对一)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讲,以敛财为目的,利用教师班主任职务之便,组织违规有偿补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调座等行为。
3.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是否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包括学生代理家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场地等问题。
4.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是否强制学生或学生家长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是否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或以勤工俭学名义变相向学生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3日)
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专项整治阶段(11月24日至12月20日)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对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11月29日,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教育局。
2.督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迎接市教育局专项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迎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对我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学校要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切实达到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建立监督制度。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3.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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