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规范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管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1、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根据西昌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培养方案统一安排执行。集中实习由指导教师向教研室提交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实习(实践)安排申请(见附件1),并请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二级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申请报告交回党政管理中心存档。
2、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内容应按照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教学大纲完成。
3、为保证实习期间安全,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须与二级学院签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加5。
4、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需完成实习报告(见附件2),实习任务书(见附件3)。同时需填写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记录(见附件4)。
5、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成绩由实习(实践)报告成绩及实习(实践)成绩构成,最后由校内指导教师汇总给出该生实习(实践)综评成绩,成绩方式为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中等(71-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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