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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时间:2024-09-20 22:19:47
公司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全文共1363字)

公司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伸到最基层,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将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划分成若干网格,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所有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业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条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以上级业务管理为横线,落实业务管理部门责任;以单位为纵线,落实对各厂网点、车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  公司网格以生产经营单位划分1个网格;生产经营单位网格以车间、班组划分1个网格。每个监管网格应落实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直接监管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等责任人,并分别界定人员、职责。

第六条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网格的业务管理。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企管科、保卫科等部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下设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网格化运行管理

第八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并与公司网格化监管办公室沟通对接。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要监督静态网格(各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等)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动态网格(新上的投资、施工、外包项目等)的安全监管,建立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网格联络员,处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及时向网格化监管办公室送达最新的安全生产信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十条  各级网格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风险和隐患信息纳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区域全覆盖。应改变检查方式,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厂区视频监控、关键岗点巡查记录的对照检查,重点分析人员到位履职、制度执行落实等问题背后的问题。坚决杜绝假检查、假记录以及平台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等现象。

第十一条     各级网格应建立网格动态更新制度,根据网格内责任人员变更、生产活动变化、责任分工变化等及时更新网格信息。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通报所属网格安全生产工作绩效,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制度,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应定期对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通报。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网格信息备案制度,网格内风险、隐患清单,上级检查问题整改闭合记录,安全办公会纪要,考核通报,动态更新信息等资料应及时在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备案,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格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第四章  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将网格化管理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和日常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备案监督处理不及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罚。

第十六条     对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且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作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产**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 10月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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