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临时工薪酬管理制度
临时工薪酬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经营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按照人事部计划、工作需要,填定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工用工计划。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员工手册招聘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4、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一式若干份,员工、人事部分存。
5、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三、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的劳动报酬标准内参照。
2、临时工岗位工资为900元;年节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另不享受绩效工资及交通、通讯等补贴。
3、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4、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6、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四、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2、附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4、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5、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五、附则
本办法同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以上制度草案妥否请领导批示!
第二篇:超市薪酬管理制度
超市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形成富有竞争性、激励性的薪酬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其他有关管理规章,特制订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依据社会水准、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员工所承担岗位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等因素,遵循以下原则: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效益支撑,富有激励性,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第三条新入司员工试用期均为一个月(特殊技术岗位、特聘人员可免除试用期),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店长助理、店长及各部门经理试用期为800—1000元/月。短期工工资为500元/月,全体员工试用期内不参加任何考核。
第四条员工薪酬构成
备注:餐费及住宿补助原则上农村籍员工享受,根据工作需和具体情况施行。
第五条基本工资: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700元/月,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各门店规模、条件和岗位工作量等工作特征制定不同类别的岗位工资:
营运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行政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第七条工龄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时间分档次设置,具体如下表:
第八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除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加班费为3.00元/小时。 第九条外出补助: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外出一天补15元。
第十条绩效奖:本超市根据总部下达的销售任务,对超(欠)出销售任务的部分以个人、柜组或门店为单位进行考核,个人绩效工资==超(欠)额χ本店考核比例/考核人数。 考核比例如下:
备注:1、非销售人员指店长、助理、客服、防损、收银员;
2、非销售人员以本店总任务考核,销售人员以本柜组任务考核;3、主管助理为理货员的1.5倍,店长助理为理货员的2.5倍,店长
为理货员的3倍。
第十一条超勤奖:本超市实行每月两天轮休制度,轮休日内不休息者视为超勤,普通员工每超勤一天补助30元。店长助理、店长及部门经理每超勤一天补助50元。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各店店长及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200元以内)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未经领导同意自动离职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剩余工资的权利。
第十五条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旷工或其他惩罚扣除额; 3、劳动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4、其他法令规定项目。
第十六条年终绩效奖金数额视超市当年的营业状况、利润收益及员工个人表现、业绩而定,只有超市完成当年营业目标,有超额利润时,才可分发年终绩效奖金,若门店当年没有完成营业目标,则不发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七条本薪酬制度自年月起施行。
第三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
—、总则
1.1为规范职员薪酬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办全体职员。本制度所指薪酬,是指每月定 期发放薪酬。
二、薪酬结构
2.1职员薪酬由固定薪酬、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
2.2固定薪酬:基本薪酬。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 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薪酬:项目提成(1-考勤系数)。浮动薪酬是根据员工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薪酬报酬。项目提前或按期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待财政扶持资金下拨到企业后,一次性平均发放于项目相关责任人当月薪酬中,发放比例为财政拨款的2%。
2.4
第四篇:销售部薪酬管理制度
销售部薪酬管理制度
为明确销售部人员的考核及待遇,加强对该部分员工的日常管理,促进销售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公适用于上海圆福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序列所有人员。
一、销售部人员职责
(一)销售部业务系列人员工作职责:
1、 宣传环保节能知识,传播公司企业文化。
2、 进行业务拜访,收集准客户名单,销售公司的产品,完成个人业务及其它考核指标。
3、 积极主动增援
4、 陪同客户到公司参观,及促进进一步的合作
5、 协助客户了解相关产品知识
6、 合同签约,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7、 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事宜
8、 负责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宜
9、 完成公司指定客户的服务务工作
10、按时参加公司的早会,夕会和其它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
11、拟定年度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每日填写拜访记录,进行活动量管理
12、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主管系列人员工作职责:
1、同上述业务系列人员的工作职责
2、所辖业务系列人员辅导,培训,陪同业务拜访等工作
3、对所辖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业务策划,激励,活动管理,考勤管理等
4、传达,执行公司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制订所辖组织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安排落实
6、完成公司对其个人及所辖组织的业务及工作考核指标
7、进行组织发展,提升销售业绩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销售部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每月应当填写的报表包括日报表、周报表、月度工作总结、客户档案资料与重要客户月度销售分析表。
2、销售人员的日报表,必须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填写,晚上在邮件给部门经理一日工作记录的同时,必须对次日工作进行计划。同样,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结时必须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3、对于已成交客户,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详细记录客户档案资料。
4、不按时上交报表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警告或(请关注:wWW.)罚款。无故不上交报表的,每次罚款30元。
5、对于已成交客户的每月成交量,销售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分析,寻找其中的规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户跟进与客情维护工作。
6、销售经理每周周六发总经理一周销售部工作总结和下周销售部工作计划;每月2号发总经理月工作总结和下个月工作计划。
三、销售部薪酬与补助制度
1、销售人员试用期月薪2014元/月,车贴200元。销售经理试用期月薪2500元/月,车贴200元。
2、为了有效激励销售人员,在销售人员试用期内,如销售人员试用第一个月成交额高于5万元,奖励300元。销售经理在试用期第一个月完成8万元,奖励500元。
3、销售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完成销售额5万元转正,转正工资2500元/月,车贴200元。销售经理试用期两个月完成销售额8万元转正,转正工资3000元/月,车贴200元。
4、在计算底薪的情况下,销售部人员提成比例为月度回款额的5%。如销售部人员提出不拿底薪,销售部人员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额的7%计算,但差旅费用由销售部人员自己承担。年终提成按年销售额的2%计算。销售回款到账计算销售部人员提成。
5、销售部人员当月应得工资与提成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
6、销售人员出差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经行政部备案,销售经理出差应经总经理批准。
7、在成交客户的过程中,如销售人员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应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门经理参与的情况下方可支出。
8、客户招待费用标准一般为80元/人(按照参与的人数)以内。
9、销售部人员出差的差旅费用,实报实销。
10、销售部人员销售产品过程中,高于公司规定价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50%,销售部人员得50%的分配方式处理,鼓励销售人员维护产品价格。
11、不属于公司分配给销售人员的客户,月销量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成。月销量在5万元—1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500元的奖金;月销量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800元的奖金;月销量20万—5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1200元奖金;月销量50万—10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3000元奖金; 月销量100万以上,给予每月5000元奖金。以上奖金不累计,且只有销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兑现奖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户,销售人员统一不计算溢价奖励。销售经理除了享有以上奖励提成,另外奖励团队销售额(除了销售经理业绩)1%的提成。
(销售人员转正基本工资始终是2500+200,根据销售额的不同给予的奖励也不同,就相当加工资)
12、公司年终评选出一位优秀员工,奖励直营店年销售额10%提成。
四、销售回款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销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刚成交的普通客户合同签订付30%货款,发货前付70%货款。
3、销售部人员所回收的现金、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应当在收到当日交给公司财务,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现金有假币或货款金额不符,由销售人员承担责任。
4、对于经过严格评估可以分期付款的老客户,销售部人员必须在其内部建立内线,做好相互关系处理,尽可能降低货款风险。每月应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5、因销售部人员对货款风险认识不足,对客户缺乏了解分析导致出现呆账或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承担50%,销售部人员承担50%的分配方式处理。
以上规定实施时间为2014年6月1日室2014年12月31日,解释权和修改权规上海圆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室。
第五篇:业务薪酬管理制度
业务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 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 底薪
2-1标准
部长月薪:1300元补贴:300元
高级业务代表月薪:900元补贴:300元
中级业务代表月薪: 800元补贴:100
初级业务代表月薪:本科800元,专科700元
注:新聘用员工即为初级业务代表,实习期6个月。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 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帐目明晰的,一月份可发放全部佣金。
3.2 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广西、云南部长提成系数为1.7%,业务代表提成系数为3.8%;西北区为6%:粤东、珠江三角洲东区部长的提成系数为1.7%,业务代表提成系数为3.8%;贵州、重庆提成5%;其他各区域部长提成系数为2.5%,业务代表提成系数为2.5%。公司指定产品部里加提2%,由部长与业务代表按比例加提。
3.3中、初级业务代表不参与提成分配
3.4库存细则
3.4.1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年发货总额)×100%
3.4.2库存指标
华北部库存率为16%,山东部、华东部、华中部库存率为15%,东南部、西南部库存率为12%,珠江三角州直销地区库存率为3%,华南部(除直销外)库存率为10%,西北区17%。
3.4.3奖罚标准
库存率减少,奖减少的货款金额的5%;库存增加,则扣除增加货款金额的5%。
3.5罚息
3.5.1产品到客户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达到回款的100%,否则公司将采取罚息政策。
3.5.2标准:月息为8‰。
四、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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