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品采购合同
苏果·正大商贸有限公司
苏果·正大购物广场
商品采购合同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编号: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苏果·正大商品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部门:供应商编码:主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本协议有效期等同主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为了更好地执行苏果·正大商品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年度补充协议。本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采购奖励
月度采购奖励:年度采购奖励:%
二、节庆促销广告
元旦:/店春节:/店
五一:/店中秋:/店
国庆:/店店庆:/店
凡节庆当月乙方在甲方门店有商品进/销/存发生,乙方均同意向甲方支付该月全部节庆促销。 陈列促销广告
商品上架广告:元/单品/店堆头/tg促销广告:元/单品/店
dm海报印刷:/单品/店
新店开业赞助:元/店(开业90天内有效)开业花篮/条幅:元/店
三、综合管理
供应商进场宣传:元/店水电费:元/月/店
促销员管理费:元/月/店售后服务保证金:元/所有店部门:供应商编码:合同编号:
合同类型:□新签□续签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公司邮编:公司电话:
乙方资料:
供应商类型:□生产商□代理商□批发商□其他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邮编:国税登记号:公司传真:开户行:公司帐号:业务代表:业务电话:手机:e-mai地址:乙方所经营品类:
所经营品牌: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签定本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尽相互说明之义务,并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对本合同已反映其真实意愿。因此,同意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
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若双方在合同到期日前无异议时,则本合同自动延长至新合同生效或清场为止,任何一方要中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延续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商品及价格
1、乙方保证其商品为合法生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因下列原因引起的司法行动、
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荣誉损失:
(1) 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因商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人身、财产侵权纠纷;
(3) 生产厂商、代理商对商品的生产或销售违反了国家的任何法律、潜规或政府部门的行政
命令。
2、商品的种类、规格、商标、价格等经由本合同附件《苏果·正大确认表》予以确认。乙方所供
商品需与样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3、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
存在价差的商品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按所了解的最低价格与乙方结算,直至有权终止合同。
4、价格变动需经双方协议,经甲方认可后执行新价格。
5、乙方不得在价格变动前限制甲方订货量,并承诺调低进价之日对甲方所有库存作差价补偿,否
则,甲方将从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库存差价金额和税金。
商品的订货及交付
1、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订货,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需按所订品种、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将货运抵甲
方指定地点。如乙方个别商品停产或断货,应提前2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正式收货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向甲方各门店供货的交货时间应为乙方收到的每一订单上约定的预计交货日前24小时至此交
货日内。
3、若乙方延迟交货,按照《苏果·正大供应商违规送货赔偿规定》处理,若乙方按甲方订单送货
且符合甲方收货规定(见《苏果·正大收货部收货规定及质量要求》),而甲方收货部拒收,则责任在甲方收货部。
4、乙方所售商品有保质期的,必须在三分之二(2/3)保质期内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不足三
分之二(2/3)保质期的商品,乙方不得送至甲方(甲方同意且达到甲方确认质量标准的除外)。具体见《苏果·正大供应商违规送货赔偿规定》。
5、甲方可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更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未提出书面异议,则
视为其同意按更正后的订单交货。
6、交货方式、地点、期限:
交货方式: □乙方免费直接送门店□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物流
交货地点: □甲方门店□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物流
交货期限: □市内天□省内天
商品的包装及验收
1、乙方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甲方在商品订单中的具体要求,并且包装上尽量使用
国际标准条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二次销售的商品(但甲方同意的除外)。
2、甲方收货时对商品数量、型号、规格及包装外表进行验收,核对是否符合订单的规定。
3、对不合格商品甲方有权拒收,甲方还将保留在合理期限内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退货
下列产品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接受退货,否则,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乙方供货价格的50%或%自行处理,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在结算时扣除:
1、不符合约定的品种、质量、规格的商品;2、违法经营的商品和存在质量问题;
3、甲方收货后30天仍未销售的商品;4、已超过保质期的商品;
5、止或解除后,甲方尚未销售的商品。
上述约定不受结算期限限制,包括甲方要求退货时已超过结算期限的商品;如甲方退货商品为已付款商品,乙方同意按照供货价格购回。
缺货
甲方期望从乙方货口的常规性订货`中得到连续性供货,当乙方缺货或不能保证供货时,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由于其不能供货而导致的损失(甲方门店未预留合理送货时间的除外)
清场
1、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终止合作时,都须办理清场 ……此处隐藏8258个字……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邀乙方作为甲方物资定点采购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商品金额及清单
1. 酒水、餐具、办公用品供货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2. 乙方保证按此清单及价格提供合格产品,供应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只有三个月有效期,如期间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乙方必须在甲方下采购订单前与甲方商讨新的协议价格,以保证双方利益。
3. 如因甲方变化有新增需求,甲乙双方只需对新增产品进行核价,双方签字确认后附于本合同后即可生效。
4.《 供应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单位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采购单位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1、 定点采购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 7 月 5 日至2014年10月4日。
2、 乙方负责《供应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表》的所有产品。
第五条:供货方式
1、甲方在《供应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表》范围内,直接与定点供应商联系下达采购订单不再签订采购合同,对于甲方常用商品乙方应有备货并在采购订单下达后16个小时内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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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验收及售后服务
1、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
行检查验收。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
应3个工作日内提出。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需支付元人民币(大写 ),其余款项每月10前根据实
际购货量结算,但需在三个月有效期内采购完协议约定产品,并及时支付完货款。
第八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价格。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
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
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
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
(3)乙方按高于协议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相关成交产品停产情况的。
(5)违反本协议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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