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过深入的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项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按照“优势整合、平等互利、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对“”进行市场推广应用,并结合市场需求,对系统进行创新新探索和升级改造,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开拓小组,以项目为载体,明确各自分工,有效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市场开拓。
2. 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整合专家学者、专业企业及社会资源,促成项目签约和实施。
3. 负责“”项目实施中,在线监测设备、阀门硬件设备的采购。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负责“”中软件部分的升级改造及优化
2. 负责“”中央控制系统的生产制造。
3. 负责具体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
4. 负责项目实施中,PCL、信号线材料的采购。
第四条 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沟通交流:讨论分析市场情况;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协调项目协议、建设、运维相关事宜;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
第五条 保密责任
合作过程中,对投资额度、运维模式、商务运作、实施方案、财务管理等涉及保密内容,双方均有责任进行保密。如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违反保密约定、并造成损失的,依据协议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战略协议是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依据,执行过程当中,可根据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和增加合作的内容;具体项目另签订具体项目协议。
2. 甲乙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战略协议得以履行的基础。
3.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4.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五年。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0年 6月3日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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