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 ,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总计面积 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自建房)。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自愿转让,决不更改;乙方确认:自愿以分二期支付补偿款方式取得该土地永久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乙方交付首笔补偿款后,即该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如今后国家办理土地使用产权证等相关产权证件的,产权证应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款补偿金总计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因目前自建房政策尚未明晰等不确定因素,为减小转让风险,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按照本合同所列规定,分二期向甲方支付上述土地永久性使用权的补偿,即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办理过户手续二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补偿款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乙方在自建房屋顺利建设且主体建筑峻工后(自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计时,最长不得超过十个月),需向甲方支付二期补偿款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六条 乙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在受让土地上进行房屋的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第七条 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与该宗地有关的所有赔偿归乙方。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必须协助。
第八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甲方无权干涉。
第九条 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甲方违约,应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补偿金的2倍作为对乙方的赔偿;乙方如违约延期或拒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补偿金给甲方,甲方有权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首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补偿金将不再退还乙方。
第十条 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双方留存。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二0二一年 月 日 二0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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