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庆祝市检察机关创建x周年讲话稿
今年是我市检察机关创建的第三十年,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市检察机关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这三十年,是**市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三十年,也是我市检察机关历经考验、不断发展壮大的三十年。三十年的岁月,铺就出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市的检察官是这场变化的见证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他们始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严格执法,拼搏奉献,改革创新,奏响了一曲曲服务工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壮丽乐章。
当改革的春风吹遍中华大地,**市检察们满怀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以饱满的工作热忱投入拨乱反正的斗争,维护宪法尊严,匡扶社会正义;当经济建设高歌猛进、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之时,**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适时提出“打击、保护、服务、促进”八字方针,担负服务重任,保障经济发展;当惩治腐败成为党和人民的共同期待,**市检察机关又根据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探索了个案预防“五个一”做法;当党中央作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工作举措,化解社会矛盾,首创的“分类审查、流程提速”机制推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公正效率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三十年的风雨征程,三十年的壮志豪情,三十年的坚实足迹。**市检察机关,从“重生”到“成长”到“而立”,从“创业”到“创优”到“创新”的三十年发展进程,沐浴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凝结着全体检察人员智慧和汗水。因为一辈又一辈检察人坚守使命,无私奉献,锐意进取,才有了今天我市检察机关灿烂的今天。
当年的憧憬与梦想,艰难与清苦,光荣与骄傲,我们不曾忘记,历史也终将铭记,于是有了本书的诞生。这是献给**市检察事业一笔无形的精神财富,一名名检察官,展现了一个个精彩的人生片断,刻录了对检察事业的努力探索,激励我们追逐梦想、超越自我;一篇篇文章,浓缩了一段段**市检察历史,真实地记录了**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不同时期的检察风貌。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而以史为鉴,必将照亮我们的前程。如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科学发展观”深入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成为时代的最强音,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又赋予我们检察机关更为艰巨的使命。当我们回顾三十年的奋斗历程,当我们重温三十年的前尘往事,油然而生身为苏州检察官的自豪感、荣誉感、使命感。曾经的曲折、历史的荣光,磨砺我们的意志,锻炼我们的智慧,也愈加坚定我们前进的方向,前行的步伐。相信有我们每一名检察官的共同努力,**市检察机关的明天必将更加灿烂辉煌!
第二篇: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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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
作者:梵昕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4年第11期
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庆祝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等出席大会。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对60年来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发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的检察人员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事检察工作的老检察官进行表彰。郭声琨、胡泽君、马飚、马铁山等领导给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
郭声琨说,当前,广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需要不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希望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以纪念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目标,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发展。
郭声琨还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统一起来,把人民检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紧紧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这一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胡泽君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她说,60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为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广西检察机关走过的60年,是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真实缩影,也是广西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生动体现。希望广西检察机关以成立60周年为契机,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继往开来谋发展,与时俱进创新业,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广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跨入全国先进前列。■
第三篇: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之我见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之我见
摘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管理模式引进执法程序,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这将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提高检察人员素质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加剧,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以知识为主导的变革时代。在这个知识快速更新、信息四处泛滥、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中,检察机关面临着诸如知识老化等许多问题。如何才能在知识经济中进行快速地知识更新及承担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答案只有一个:学习,快速学习,持续地快速学习。因为只有学习才能使检察机关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一、关于学习型组织的内涵
“学习型组织”这一概念是系统动力学的创始人、美国哈佛大学佛睿思特教授在1965年《企业的新设计》一文中首先提出的。这种组织的特点包括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信息化、组织更具开放性、员工与管理者的关系逐渐由从属关系转向工作伙伴关系、组织不断学习、不断调整组织内部的结构关系等等。学习型组织是一个不同凡响的,更适合人性的组织模式,它有着崇高而正确的核心价值,信念与使命,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与实现梦想的共同力量,不断创新,持续蜕变。学习型组织中的“学习”是广义的,泛指的,从内容上说,它既包括知识技术的学习,又包括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的学习;从对象上说,它既包括向书本学习,又包括向他人和实践学习;从目的上说,它不但要满足当前的工作生活需要、心灵需求,而且要创造自我、创造未来。其次,学习型 ……此处隐藏6805个字……忠于检察事业。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力武器;从而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二、加强学习,在工作上做一个有本事的人
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这也是对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基本要求。我在批捕科工作,业务性很强,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在具体工作中,自己也深深体会到法律素养的重要,只有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渊博的法律知识、很高的法律素养,我们才能干好本职工作。我要加强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上做一个有本事的人。
三、牢记宗旨,在作风上做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
在生活中时刻以检察干警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检察机关荣誉联系起来,注重培养自己关心、重视国家大事的习惯,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增强修养,在素质上做一个有底蕴的人
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干警,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反省和自我改造,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达到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古人云:三十年曰一世。毛主席说:三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检察院30年的创业拼搏,30年的开拓创新,30年铸造了一把“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神剑。 我深深的体会到检察机关就像是一棵大树,根基牢牢扎在人民群众中,而躯干则是由代表各项职能的部门紧密、有序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每一名干警就好比是一片片树叶紧紧团
结在躯干上,保障各项职能的正确发挥。这棵大树是充满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正如人到三十(请关注Www.)而立,在这三十年中检察机关已逐渐成熟并发展壮大。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为有一个和睦的检察大家庭而幸福,为有一个开明、勤政、务实、爱警的院党组而深感幸运。我们要加倍珍惜团结奋进的局面,珍惜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
为自己忠爱的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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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时光的脚步迈进了2014年,检察机关迎来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2014年,对检察战线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值得记念的,从检12年的我,也是有着诸多的感慨。12年,虽然不能见证检察机关30年的变化,但对于我来说也是人生的一段长长的岁月,整个的青春年少都留在了我热爱的检察战线和青海西部这片热土上。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单位是一排低矮平房,据说房子是以前老门市部改造而来的,几张破旧办公桌,一个同事给我搬来一个木椅,靠背居然有个洞,不好意思的对我说:先凑活着。这就是1996年我到检察院工作第一天看到的情景。那一年我刚刚21岁,心中的理想终于实现,心里乐呵呵的,踏着西部灿烂的阳光,我满脸的欢笑。可是我进院不久就听同事说了哪个经典的故事:说检察院成立之初,有个产妇到我们院来检查身体,解释半天都没明白为何检察院不检查身体,把我笑的前俯后仰,同时我也感受到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不了解。现在通过多年的办案和检察宣传,这已经是个笑话了。我进院不久就开始跟着前辈学习业务,虽说也是法律毕业,但对具体业务一窍不通,在前辈的指导下很快熟悉了业务,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火热的检察生活中。那真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初生牛犊不畏虎,别人都怕苦怕累怕得罪人,我可不怕,不管是办经济案件还是公诉案件,都抢头。这下老同事可高兴了,都说我后生可畏。记得以前检察机关牵头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矿山企业事故现场是相当危险,别人躲还躲不及呢,每次我都是抢头。在检查一线上,我从反贪、法纪、批捕、民行到公诉,一一干来,现在感觉在基层检察院还是能锻炼人,至少我可以骄傲的说我都干过。但是在从检12年里,主要在批捕和公诉工作上,以前叫刑事检察科。阅卷、提审、开庭已经成为习惯,说真的,有时候感到很枯燥无味。可是就是靠这股执着和热情,10年里我们办理了很多铁案,也纠正了许多冤假错案,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认为,从事检察工作,虽然清苦,虽然平凡,但是有着很高的人生价值的,因为我们手中握的是人民、国家赋予的权利,用好用坏,关系重大。
我的成长是伴着检察机关这十几年的发展一起的。我目睹着这些年检察机关的变化。从我自身讲,我参加工作后的两年里,刑事诉讼法修正和刑法修订,记得很清楚就是学习新刑诉新刑法,还要适应庭审模式的改变,从纠问式到控辩式,个中情节历历在目。之后是学习并正确适用为新刑法的正确实施而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诸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的意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规则》、《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众多的司法解释。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快了我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目标的实现,为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人权的维护提供了切实保障。 12年来,我深感检察机关在检察官队伍建设方面也有很大发展,记得以前什么专业的都可以采用各种途径进入检察院工作,现在有了《检察官法》就不同了,进人逢进必考并要求法律专业,尤其是司法资格考试的实行,大大提高了检察官的素质,加上近年来检察培训、专项教育活动和学历的要求,检察人员不仅在业务素质有大的提高,还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检察文化上,近年来也得到了十足的发展,以前我记得检察机关没有几本刊物,现在有《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法治》、《人民监督员》等报刊,网络上都有检察机关的网站和电子刊物,如正义网、龙剑网等网站,这些都内容非常丰富,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作者广泛,有力地推动了检察理论的发展,促进了检察业务经验广泛交流,不同程度地指导了司法实践。检察机关的这种变化,我想也是30年前难以想象的。
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发展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就拿我们德令哈市检察院来说,如今现代化办公大楼拔地而起,总办公面积1000多平方米,人员20多名,科室7个,荣誉室、图书室、档案室、多功能会议室、健身房等等这些过去想都没敢想的,现在都应有尽有,交通工具健全,每个办公室都有微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设备科学先进,办案的效率快、质量高。荣誉室里陈列着我们德令哈市检察院取得的丰硕成果。现代化的液晶大屏幕挂在我们检察院大厅,让我们随时感受到时代的脚步和现代化的气息。
十几年来,我从学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娃到履行检察职权的检察官,从司法解释到办案实践,目睹和经历了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我想说,我感谢检察院给我的培养和锻炼,同时我更想说30年的规范执法之路,不仅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壮大之路,也是我们国家向法治社会迈进的成熟之路。如果我们坚信自己的选择那么我们就应该坚信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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